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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作者:时间:2026-03-24点击数:

根据《四川省2026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1

520201

护理

护理类

6380/

涉藏州县

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旅游类

5280/

涉藏州县

3

520201

护理

护理类

6380/

大小凉山彝区县

4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旅游类

5280/

大小凉山彝区县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63258:002717:00,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szyxy.edu.cn/)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逾时不补报。

3.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生。未按时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9+3”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64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面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面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二级学院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护理康养学院

护理

护理程序、医院环境、出入院护理、卧位与安全护理、护理安全与职业防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清洁护理、饮食护理及排泄护理知识与技术、药物疗法及药物过敏试验法、静脉输液与输血、生命体征的测量、标本采集、冷热疗法、危重患者的护理及抢救技术。

2

文化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每个模块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共测试两题)

1.基本专业技能模块:

1)餐巾折花(5种杯花或盘花,其中不少于2种动物造型、不少于2种植物造型,5分钟内);

2)职业礼仪展示(不少于5种动作展示,23分钟内);

2.语言表达能力模块(23分钟):

1)情景应变(口头作答);

2)突发急救常识。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6410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面试)

(四)考试地点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面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17日至421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2026412日,考生登录我校“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zsw.lszyxy.edu.cn/),查询本人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在202641312: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查询成绩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250859689@qq.com),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3-2152600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642117: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250859689@qq.com),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联系电话0833-2152600)。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63258:002717:00,考生登录我校“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生。

(二)2026328日前,学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参考学生名单,核准考生基础信息。20264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20264915:00-17:00,经资格审查核准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校熟悉考试场地。

(四)20264109:0018:00,考生到学校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及技能测试。

(五)2026412日,考生登录我校“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zsw.lszyxy.edu.cn/),查询本人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在202641312: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查询成绩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250859689@qq.com),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3-2152600

(六)2026414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集中审核拟录取名单。

(七)2026417日至421日,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在我校“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查询拟录取情况。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2642117:00前按本章程上述办法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八)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结束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四)凡在“9+3”高职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9+3”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15日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定的项目,遵循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学校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乐山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

邮政编码:614013

咨询电话:0833-2152600

监督电话:0833-2272351

咨询QQ619301771

学校招生网:http://zsw.lszy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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