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坚持“十公开、十条禁令”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考务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 业 |
中职类 |
普高类 |
学费 (元/年) | ||
面向考生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考生类别 |
计划数 |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理工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20 |
4100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理工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20 |
41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类专业 |
60 |
文、理科 |
60 |
4100 |
硅材料技术 |
理工类专业 |
10 |
文、理科 |
20 |
4100 |
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
理工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30 |
4100 |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
理工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30 |
4100 |
电子商务 |
不限 |
20 |
文、理科 |
20 |
3700 |
航空服务 |
不限 |
15 |
文、理科 |
25 |
4100 |
旅游管理 |
文史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20 |
3700 |
影视动画 |
文化艺术类专业 |
20 |
艺术类 |
45 |
8000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文化艺术类专业 |
5 |
艺术类 |
25 |
4500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工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20 |
4100 |
移动通信技术 |
理工类专业 |
80 |
文、理科 |
120 |
41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理工类专业 |
20 |
文、理科 |
30 |
4100 |
合 计 |
350 |
|
487 |
|
注:①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航空服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志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向企业缴纳服务费: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需另外缴纳3500元/年,航空服务专业需另外缴纳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需另外缴纳2000元/年。
②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培养方向为电梯工程。
③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八条 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取得考生号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条 报名时间为
第十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可登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com/zsw/)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也可以到我校招生就业处(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156号)现场报名缴费。
第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考试院核准。核准合格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9:00-17:00到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二代身份证原件,届时收取复印件1份;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粘贴照片,附诚信签名);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4张。
第五章 考试(测试)
第十三条 考试包括“笔试(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笔试为300分,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为2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即为其总分。
第十四条 笔试(文化考试)考试时间为
第十五条 面试时间: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面试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村校区;其它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下午13:30-18:00,面试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白塔街校区。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面向非艺术类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和术科能力测试(面向艺术类高中考生和艺术类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含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动手及协作能力、行为举止、心理素质、艺术或体育特长等基本素质。
职业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适用于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考生)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动手能力、行为举止、心理素质等基本素质。
术科能力测试采用专业基础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主要包括速写和色彩两个科目。速写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色彩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如省教育考试院体检结果未出来,学院自行组织体检)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总分,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的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十八条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的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调整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在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4月23日16: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二十一条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第二十二条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第七章 免试
第二十四条 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申报办法:考生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获奖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 除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有关单独招生方案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方案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国家西部旅游专门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乐山硅材料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乐山市物联网教育培训基地”、“中科院成都分院研究生教育培训基地”和“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培训基地”。学院现占地面积385亩,设有九系一部(新能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旅游系、艺术设计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护理系、药学系、体育系和基础公共课程部),有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1.5余人。拥有先进的教学实践科研仪器设备,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09个,校外实训基地129个,拥有直属二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硅材料技术实训基地、护理实训基地和多晶硅仿真工厂),生产性实习工厂2个,建有“太阳能研究院”和“3D打印工程技术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82.23万元,图书馆藏书74余万册。现有专任教师506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1125人,硕士研究生160人,博士研究生(含在读)18人,“双师素质”教师达到80.4%,常年聘有多名外籍教师任教,并拥有170余名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高技能兼职教师队伍,有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四川省“千人计划”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四川省青年旅游专家1人,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5人。开设文、理、工、管、医药护理类高职高专专业36个(专业介绍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学校全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048)
校 址: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108号(邮政编码:614000)
办学层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学校网址:http://www.lszyxy.com/, 学校招生网:http://www.lszyxy.com/zsw/
咨询电话:0833-2152600,传真:0833-2153568
单独招生监督及申诉电话:0833-2273012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