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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人:招生办 来源: 时间:2011/4/29 15:43:19 点击:14933



学院代码:13048

学院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108                      

三、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对于进档考生,实行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投放计划,考生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5、            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艺术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方向)专业的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            凡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等;另外设有学院单项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特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3321526002152910 

邮编:614000    

网址:www.lszyxy.com

电子邮箱:lszyzsb@163.com